我给手下的调查员托马斯&iddot;提勒吉姆&iddot;多顿,还有约翰&iddot;阿尔德曼解释过这个问题。我告诉他们,战斗刀的刀尖比较尖,常有假刃,刀身不能太宽,用作生存刀容易断。猎刀的刀刃开锋薄,比较锋利,刀身轻盈。具有两者特征的既可以用来当作战斗刀用,也可以用来当作猎刀用。剑型开锋厚的战斗刀,从理论上说不太适合当猎刀,而没有假刃,刀尖圆润的猎刀,理论上也不太适合当战斗刀。生存刀常带有很多小鱼钩、火石等附件,刀身厚实,当然,刀刃可以薄、刀尖可以尖,但有一定限制,否则强度不够。实际上不考虑方便、实用、易损坏等因素的话,三者互用完全是没有问题的。
我对猎刀作出这样的解释,是想启发大家对这个案子的想象力。托马斯和吉姆对猎刀也颇有研究,他们说猎刀的材料都是用最好的。基于这点,我们暂时把杀害唐的罪犯手里的那把猎刀假设为市面上最好的猎刀,于是派人到市场去观察各种猎刀的类型。
除此之外,我发现唐的枕套上似乎能提取到指纹,但因为枕套上有纺织纹路,因此无法进行任何类型的指纹分析,但最后这个遗憾被弥补了。凶案发生一个月后的早晨,我刚进办公室,托马斯告诉我一个喜讯。犯罪实验室的同事们在唐枕套上的血迹中发现了一个残缺的指纹,这算是近期最重大的发现吧。
过去的办案经验告诉我,指纹随着其形状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类:一类是弓状纹,有如弓般的形状;一类是蹄状纹,像马蹄般的形状;还有一类是螺旋纹,像螺旋般的形状。
我曾经读过一位痕迹学专家的论文,上面说:在六百四十亿个指纹中只有一对有相同指纹的情形。曾有其他的学者也说过类似的话。因此,无论将来人口怎么增加,也不会有人的指纹是完全相同的。这个&ldo;无人相同&rdo;的原则,我相信它不会改变。
在唐的枕套上,那个指纹非常模糊,再训练有素的眼睛也无法看清。指纹的脊状纹路毫无规则。我们把它放在放大镜下观察,可是放大了的织物纹路差不多将脊状纹路完全掩盖了。在这种情况下,我对那个指纹几乎不抱任何希望。
因为印迹上有脊状纹路,那是我们所拥有的全部罪证,但我们用尽各种方法却无法把它放大。掌握的情况实在是太少了,我们很想获取更多的证据,但这基本上不可能。
案发当天,我们还在现场发现了少量的精液。血清测试表明凶手的血型是a型。这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个好消息,因为案子的线索毕竟没有中断,我们总算捕捉到了罪犯的一些蛛丝马迹。这对我们来说至少是个安慰。
这个时候,我们把已经把唐的男朋友排除在外,还有那个正在假释中的唐的邻居。他们两人案发的当天都在外地,没有作案时间。
现在就剩下了一个人了,我们把他作为重点怀疑对象来调查。这个人就是经常用下流话挑逗唐的那个罗伯特,他曾几次因持有毒品被拘留过。
当我知道罗伯特的血型是a型,而且和从作案现场提取的精液样本一致时,我有一种胜利在望的冲动。
我认为把目标的范围缩小到罗伯特一个人身上的思路是正确的。但是那家伙也有当晚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,他说当晚他和女友在一起。我觉得这里面有蹊跷,于是我们决定继续查下去。
调查的结果是,唐枕套上的指纹与罗伯特档案上的指纹不匹配。这又让我举棋不定,当时,我们使用的是传统的摄影技术,要知道,这些传统技术在一定程度上能将脊纹与织物的纹路区分开来,但总体上却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。
我们还是无法下结论说已经确认了指纹。我们尝试了各种化学方法,以使枕套上的指纹印迹更加清晰可辨。但是,每当指纹变得更清晰时,枕套的纹路也随之更清晰。在这方面,我们可以说是绞尽脑汁,但却没有任何进展。
我非常苦恼,指纹就摆在那里,我们每天都在观察、研究它,但就是没有人知道怎样把它剥离出来。指纹夹杂在枕套上的血迹当中,而枕套上有织纹,这使得它难以辨别。如果有某种方法能使指纹被辨别出来,那么在法庭上它将和dna证据一样具有无可辩驳的说服力,甚至更权威。
于是,调查工作暂时搁浅了。
我们每年召开一次隐约指纹研讨会,弗吉尼亚所有的法医将会全部到场。这基本上是一次培训会议。而这一次,将有一个供货商把他们研制的成像系统,带到会场来向我们作演示。
我对成像系统这玩意儿还是持怀疑态度,因为,还没有人在刑侦案件中使用过它。但是枕套上发现的指纹如此模糊,这个系统说不定会对我们有所帮助。我用期待的心情盼着这一时刻快点到来,我当时的感觉可以说和模糊的指纹证据一样,但我有一种猎奇的心理,说不清楚这是为什么,只是感觉告诉我,我期待的结果在前方等着我。
我知道痕迹鉴定有很多,指纹鉴定属于痕迹鉴定中的一种。痕迹鉴定是利用痕迹检验技术,对与犯罪有关的形象痕迹进行分析、比对、推断,得出同一或不同一认定的结论性意见。
指纹具有唯一性、触物留痕、终身不变的特点,它可以直接认定一个人身份。在司法活动中对涉嫌盗窃案件的刑事诉讼,指纹鉴定对证实犯罪和查找犯罪嫌疑,都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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